娄勤俭: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 奋力开创江苏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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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耿联) 全省农村工作会议1月20日在宁举行。省委书记娄勤俭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奋力开创新时代江苏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主持会议。
娄勤俭充分肯定了我省“三农”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他说,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谆谆重托,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重中之重的位置优先谋划,按照“四化同步”要求系统部署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农业现代化、苏北农房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各项改革,推动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大台阶,农村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全面发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完善,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了稳的基石、进的支撑。
娄勤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刻理解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必须始终坚持三农“重中之重”战略思想不动摇,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充分认清江苏肩负的使命责任,走在前列、勇于探索,坚决扛好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历史之责。必须准确把握我省“三农”发展新的时代特征,加强规律性把握,注重创造性落实,在系统推进“四化同步”中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力争通过10年努力,基本建成产业兴旺发达、环境优美宜居、生活丰裕富足、乡风文明尚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娄勤俭强调,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让协调成为内生特点,使绿色成为普遍形态,以开放注入新的活力,把共享作为根本目的,率先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一是要紧紧抓好粮食生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充分调动保护农民和主产区“两个积极性”,促进粮食稳产高产,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江苏贡献。二是要立足江苏所需,着眼服务全国,聚焦种源自主可控和农机装备自主研制两个重点,加快填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的空白。三是要把握农业农村发展新变化,在现代都市农业上有新发展、现代城乡形态上有新探索、现代农民培育上有新突破,努力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上走在前列、水平更高。
娄勤俭指出,要加快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有力支撑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核心在于提升城乡产业循环水平,要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全产业链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增强供给体系韧性,实现高质量的供需平衡;动力在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巩固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江苏农业“走出去”“引进来”,不断增加乡村优质资源要素供给;当务之急要加快农村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村路、水、气、电网、信息化、环保设施和人居环境提档升级;根本在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要扎实推进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农民住房改善,释放乡村消费潜力,使农民更有效参与城乡经济循环。
娄勤俭强调,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加自觉扛好政治责任,更加注重用好系统思维,更加重视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大力度汇聚乡村振兴合力,把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以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吴政隆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胸怀“两个大局”,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要全力推动乡村振兴,着力抓好关键重点工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压紧压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好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强化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要围绕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活力,促进共同富裕;要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努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新篇章。
副省长赵世勇就有关乡村振兴和“三农”具体工作作专门部署。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各设区市、县(市、涉农区)设分会场。在宁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